丈夫稱「只是帶個孩子有多難」?全職媽帶小孩8年 提離婚僅獲「9萬補償」:難道連保母都不如?
「在自己家做家務還要錢?」天津的王先生氣憤地質問張女士,「不就在家帶個孩子,能有多累?」
讓張女士感到委屈的是,自從2012年有了孩子之後,自己捨棄了事業全職照顧寶寶8年,但期間丈夫卻從未給過她生活費,照顧孩子的費用還得讓娘家支付。
兩人已分居多年,如今起訴離婚,丈夫竟然完全無視自己的付出,斷然拒絕了她提出的家務補償費。
還以她沒有工作、並無經濟來源為由,要搶奪兒子的撫養權。
而這場離婚訴訟的最終判決也讓張女士感到迷茫,法院雖支持了她的訴求,但判決男方一次性支付家務補償費僅為2萬元(台幣約9萬元),摺合每個月僅208元(約台幣一千元)。
01
王先生和張女士是2009年結的婚,起初兩人婚姻甜蜜,也各自都有工作和收入,但隨著孩子的出生,兩個人因為經濟原因,矛盾越來越深。
張女士在臨產前一個月還在工作,由此也能看出來,她也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人,但很快她就面臨一個很現實的問題。
寶寶生出來後,誰來帶?
而兩邊的老人都無法幫忙帶孩子,指望丈夫更不可能,她只能放棄事業,專心在家做起了全職媽媽。
這一做就是8年,而這8年時間,足以讓她看清一個人,這個人就是她的丈夫王先生。
張女士為了照顧孩子,沒有了收入來源,但家庭開銷卻因為孩子的出生越來越重,尤其是孩子生個病,上個學,她連這些費用都付不起。
丈夫不僅不主動給她家庭生活費,還慫恿她以各種名義向娘家要錢,而娘家媽不忍看閨女為難,也多次在經濟上幫襯她。
次數多了,丈夫居然把她的娘家當成了「搖錢樹」,每次張女士問丈夫要家庭開銷,他就讓其找娘家要。
直到有一次張女士拒絕了他,丈夫立馬火冒三丈,又是罵她,又是砸東西。自己掙錢不給老婆孩子花,還在家沖老婆發脾氣,這算什麼本事?
更讓張女士氣憤的是,他對孩子不管不問,要錢沒有,要陪伴也沒有。
他還經常混在賭場,半夜三更都不回家,還好幾次都因為打架鬥毆進了派出所。
對這樣的丈夫,張女士早已寒心,也不知道爭吵過多少次,對方依然我行我素,毫不悔改。
這就是名副其實的「喪偶式育兒」,張女士傷心之餘,下定決心與其分開。
02
2021年,她帶著孩子回到了娘家生活,兩個人開始了正式的分居。
今年2月份,張女士向天津河西法院起訴離婚,要求兒子歸媽媽撫養,男方作為爸爸,每個月需支付撫養費3000元(1萬3千元台幣),同時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
另外,張女士還提出了家務補償費的訴求,她認為自己為了家庭和孩子,犧牲了自己的事業,要求男方對其經濟補償。
而王先生卻認為,做家務、看孩子這些事是女人理所應當的,堅決拒絕支付經濟補償,同時以對方沒有收入為由,要求孩子判給他撫養。
法院在仔細研判了雙方的家庭付出和收入后,作出了如下判決:
8歲的孩子因其主動要求跟媽媽生活,所以判給女方,男方每月支付1000(四千五台幣)的撫養費;
雙方居住的房子,因女方曾問娘家借部分錢買房和裝修,男方要按照市值折價945000元付給女方(400萬台幣);
同時,支持張女士索要家務補償的訴求,根據家庭付出情況以及對方支付能力,判決男方一次性給女方家務補償2萬元(9萬台幣)。
事情一出,網友對張女士的遭遇深感同情,同時也替其不值,8年的全職主婦,就換來區區2萬元(9萬台幣),而以當今的家政行情,保姆一年的工資就有七八萬了(台幣約35萬)。
而且保姆還不用管孩子學習,只需要打掃衛生、做一日三餐就行了,這還不如保姆呢!
不過,法院能支持家務補償費,已經是典型案例了,說明法律也在逐漸肯定全職媽媽的勞動價值,相信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寶媽受益。
因為就在3月13號,也有一個相同的案例,不同的是,女方要求經濟補償金5萬(22萬台幣),而法院卻判了25萬(110萬台幣)。
河南的胡女士也是一個全職寶媽,並且照顧家庭和孩子11年,在家庭生活中承擔了大量的家務。
本來這些諸如洗衣做飯、照顧孩子和老人、輔導孩子作業等細碎的瑣事,都應該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。
而現實生活中,大多數都由女性承擔,而且還被對方聲稱這些工作沒有絲毫價值,女性在家裡的功勞被無情抹殺。
在起訴離婚時,胡女士也提出了5萬元(22萬台幣)的家務補償金。
河南鄭州中原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,判決男方一次性支付胡女士經濟補償25萬元(110萬台幣),作為對她多年來家務勞動的報酬。
這場判決令網友一片叫好,確實,全職媽媽一天24小時無休,時時刻刻都得進入工作狀態,比上班還累。
十幾年的家務操勞,換來25萬(110萬台幣),真不多,進廠打工一年都可以掙差不多十萬(45萬台幣)。
真希望以後類似情況形成判例,不需要申請,對於家務付出的一方,只要離婚都應該給其經濟補償。
來源:toutiao